|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宜春市文件精神,我省将于9月28日—10月10日在南昌举办“江西省第二届花博会”,我市须组团参展。为了确保圆满完成参展任务,充分展示我市和谐自然的优美环境和改革开放丰硕成果,现将《樟树市参加省第二届花博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樟树市参加省第二届花博会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江西省第二届花卉园艺博览交易会的通知》(赣府厅[2006]86号)精神,我省将于2006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在南昌国际展览中心举办“江西省第二届花卉园艺博览交易会”,按照宜春市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参加省第二届花卉园艺博览交易会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06]7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参展筹备工作,确保参展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第二届省花博会参展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成立第二届省花博会参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聂小文任组长,市林业局局长何海根、市林业局副局长廖瑜、市政府办副科秘书黎卓玲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外资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市药业局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廖瑜同志兼任,兰龙根同志任副主任。
二、工作任务
此次花博会的主题是“绿色生态,和谐发展”。根据省、宜春市有关要求,我市参加此次花博会主要有以下几项任务:
1、宜春市主展区布置。提供红掌、凤梨、蝴蝶兰各100盆,20件以上特色盆栽、盆景、根雕、根艺、赏石、花肥、花药及图片摄影等展品用于布置宜春市主展区。
2、组织交易活动。此次花博会分配给我市1个交易展位,面积为9平方米,需要组织企业入场进行交易。
3、参加相关活动。此次花博会要求参展单位或展团召开新成果、新产品发布会,介绍自己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
4、组织人员参观。此次花博会活动期间要求组织人员参观,宜春市分配我市的门票销售任务是600张。
5、组织报奖。此次花博会共设六类27项评奖项目,我市要积极组织报奖。
三、分工负责
1、各成员单位职责。市财政局负责解决市本级所需资金的筹措;市委宣传部及市广电局负责花博会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市农业局、市科技局负责与宜春市农业局之间的协调及花肥、花药和科研成果展品的征集;市建设局、市城管局负责美好家园类展品的征集;市旅游局负责旅游展品、风光景色图片及录相资料的收集;市文化局负责文化类展品的征集;市林业局负责盆栽、盆景、根雕、根艺类展品的征集和300盆主展区花卉的协调工作;市外资局负责招商项目的推介工作。
2、组织企业参加交易活动。由市林业局、药业局负责组织有关企业对我市交易展位进行布展、参展。
3、组织人员参观。由市林业局负责分售600张参观门票,并督促各乡镇(街道)、单位参观。
4、组织报奖。由市林业局负责统一申报。
四、日程安排
1、2006年7月27日-8月18日
制定参展方案,并于8月18日前报市参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2006年8月18日-9月5日
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按要求完成奖项的评奖申报工作。评奖申报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第二届花卉园艺博览交易会评奖办法。
3、2006年9月16日-9月20日
进馆布展,场外宣传布置安装到位。
4、2006年9月21日-9月26日
预展、调试
5、2006年9月28日-10月10日
花博会正式开展。9月28日开幕式,10月10日闭幕式。评奖时间为9月28日-10月8日。10月10日宣布评奖结果。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所分配的门票人数要不折不扣完成。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3、市林业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选派得力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精心组织,认真挑选展品,树立樟树良好形象。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