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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仁翔杯”樟树市第三届剪纸艺术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文化局   发布时间:2009-5-2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文化局
  

关于举办“仁翔杯”樟树市第三届剪纸艺术大赛的通知

    为促进我市剪纸艺术的发展,丰富广大群众、职工的文化生活,培养和造就一批剪纸艺术人才,为申报“中国剪纸之乡”营造浓厚氛围,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举办樟树市第三届剪纸艺术大赛,本次大赛由樟树市文化局、市总工会主办、江西仁翔药业有限公司协办、樟树市香樟剪纸艺术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所有剪纸爱好者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大小不限,题材不拘,作品名称、选送单位和作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联系电话不在作品中出现,另附书面说明。
    2、参赛作品必须装裱,赛后一律由樟树市剪纸艺术研究中心(樟树市香樟剪纸艺术公司)收藏,不予退回。
    3、作品不可抄袭、不可假冒,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并将此行为通报全市。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作品奖和组织奖。
    1、作品奖分成人组和学生组。成人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一等奖奖500元,二等奖奖300元,三等奖奖100元;学生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一等奖奖200元,二等奖奖150元,三等奖奖100元;所有获奖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纳入“樟树市剪纸人才库”;所有参赛者均可参加市剪纸艺术研究中心(香樟剪纸艺术公司)安排的培训。
    2、组织奖。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地、本单位的剪纸爱好者参赛,每个乡镇(街道)应组织不少于5人参赛(其中临江镇不少于15人,吴城乡不少于20人),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组织参赛人数、作品数量和质量等情况,评出组织奖3—5个,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
    四、征稿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09年7月30日止
    五、作品送交地点
    参赛作品一律送往樟树市剪纸艺术研究中心(药都公园市老年活动中心右侧50米);联系人:陈杵保、肖智;联系电话:7813218、13979503938.
                             
 

   樟树市第三届剪纸艺术大赛组委会
                                        二OO九年五月二十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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