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文化局信息公开依受理制度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政策性强、工作涉及面广,需全局各科室通力协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拟定初步方案。
一、职责分工
信息中心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具体受理工作,文化局办公室负责公文信息资料的提供及保密审查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其它各科室负责与本各科室业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
二、受理工作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作为一项职责,信息中心负职能责任,具体工作明确一位同志经办,办理信函申请和办理网上申请。具体受理工作建立如下制度:
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 30—12:00,14:30—17:30(夏季15: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答复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话咨询记录制度。原则上不接受电话申请,只提供电话咨询。凡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电话,接听人均应进行记录,内容包括来电人姓名、单位、咨询事项简记、通话时间等,并即时作出适当的答复(如信息不存在或已经公开及查阅地点、本机关无权属及权属单位、申请的有效方式等)。
3、建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函(包括传真件)登记制度。凡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信函,经办人员均应在《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函登记表》上登记并登入电脑,符合申请要求的,即进入办理程序。
4、建立网上受理制度。办公室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受理工作平台,经办人员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醒讯号,及时查看并进行登记。能随时作出答复的随时答复,不能随时答复,且符合申请要求的,即进入办理程序。
5、建立来访申请受理制度。申请人专程来访,信息中心派专人接谈,能当面答复的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确有困难不能填写的,由经办人代为填写,符合申请要求的,进入办理程序。
三、办理程序
经办人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应认真审阅,凡不能作出即时答复的,均按程序办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受理回执。
1、审查申请表填写是否完备,如资料不全的,向申请人出具《申请补正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材料算起。
2、凡符合申请要求的,经办人填写《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单》,并提出初步办理意见,将申请表及拟公开的信息复制件(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作综合、概括、解释处理)附后,提交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核。
3、信息中心核实明确属于公开范围的,由信息中心直接答复。经办人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告知书》作出答复,按申请人指定的方式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
4、信息中心不能确定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办公室信息公开分管领导批示,由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处理意见,经办公室科审核后,提交办公室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5、办公室分管领导审签后,由经办人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告知书》作出答复,并按申请人指定的方式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95—7362166
2、传真号码:0795—7362166
3、电子邮件:zsswhj@yichun.gov.cn
4、通讯地址:樟树市杏佛路59号
5、邮政编码:3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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