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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樟树市2010年普法教育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0-9-2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樟普法发[2010]01号
 
 
关于印发《樟树市2010年普法教育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委各部门、市直及省、宜春市驻樟各单位:
现将《樟树市2010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贴近广大公民的现实需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任务,有效服务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实现樟树进位赶超、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樟树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樟树市2010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
 
2010年是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总结验收之年,也是“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攻坚之年。做好2010年全市普法教育工作,对于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任务,不断深化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具有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2010年全市普法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和省、宜春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宜春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贴近广大公民的现实需求,深入推进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任务,有效服务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实现樟树进位赶超、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1.始终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宪法大宣讲活动,切实解决一些公民中存在的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不匹配、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不对称的问题。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地要加强活动策划,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的普及。2010年在全市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理念”,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侵权责任法、统计法、食品安全法、可再生能源法。各地要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组织考试和开展竞赛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普及“四法一理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教育和引导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公民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3.加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力度。积极参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以一湖清水•法治护卫”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重点宣传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城乡规划、市场规范、维护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宣传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4.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研究、培育和传播。坚持把培育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价值追求,积极研究和探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法治文化培育和形成的作用,对实现依法治国、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贡献。坚持把法制宣传融入到丰富多彩的基层文化活动当中,渗透到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作品当中,倡导和鼓励各地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法治文化作品,引导和支持文艺团体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巡演,使广大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普法教育和法治熏陶。积极组织推选优秀法制文艺、法制书画、法制漫画、法制新闻等作品参加全国、全省和宜春市征集评选活动,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
二、着力抓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5.准确把握检查验收内容。要把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转发的《樟树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作为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重点检查考核“五五”普法宣传发动、普法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普法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法律六进”、法治文化、依法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
6.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市里将根据省、宜春市统一部署,制定下发全市考核验收实施意见和指导标准。各地要根据全市实施意见的安排,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好实施方案,细化和分解考核验收具体操作工作标准。同时,也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好试点单位,合理设定考核验收的试点规模,适时召开试点总结推广现场会或动员会,为科学指导和全面推开考核验收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
7.组织指导查漏补缺工作。按照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补课。自查自评和查漏补缺工作结束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写出自查自评报告,报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各部门自查自评和查漏补缺工作要求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
8.高位推进检查验收工作。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省、宜春市驻樟各单位“五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做好迎接全国、省、宜春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9.总结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在组织指导自查自评和检查验收工作中,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先进经验,善于发现、及时树立“五五”普法先进典型。考核检查结束后,全市将表彰一批“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将向宜春市、省乃至全国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三、广泛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展示活动
10.积极配合和支持各级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充分挖掘和提炼我市各地“五五”普法特色、亮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及时报送宣传活动方案,积极协调配合媒体在我市的普法宣传报道工作。
11.积极配合开展“五五”普法赣鄱行媒体宣传活动。地方媒体与中央、各级媒体的联动,配合和支持开展“五五”普法赣鄱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的宣传合力,积极开展广泛性、连续性、专题性的深度报道,扩大“五五”普法宣传效果。
12.广泛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成果展示活动。通过电视专题、报刊专版、网站专页、宣传画册、普法长廊、流动图板以及总结表彰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樟树新跨越中的重要作用和有效作为,争取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继续支持和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切实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研究论证工作
13.做好“五五”普法基本信息收集工作。通过“五五”普法自查自评和总结验收,认真细致地收集和掌握“五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特色和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根源等基本信息,特别是要通过调查、问卷、统计等途径掌握五类重点对象普法现状、各种专兼职普法队伍构成、各种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公众对普法教育的满意程度等相关基本数据,为今后改进和创新普法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14.加强“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分析“五五”普法得失,把握普法工作发展规律,结合新时期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强“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省普法办拟在第四季度召开全省“六五”普法理论研讨会或交流会,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上报征集相关理论文章。
15.着手“六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注重普法理论研究工作成果的有效转化,定位好“六五”普法的新目标、新任务,设计好“六五”普法的新举措、新机制,着手草拟“六五”普法规划,并通过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论证会等,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特别是要充分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相关部门及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共同谋划好“六五”普法工作。
五、稳步推进法治城市创建
16.认真贯彻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全面推动我市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活动。
17.参照省、宜春市普法办制定的考核指导试行标准,制定我市法治城市创建指导标准,结合“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和总结表彰,树立和表彰一批全市“法治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先进单位。不断夯实法治城市创建基础,推动我市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稳步开展。
六、大力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
18.继续强化普法办规范化建设。各普法办要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普法教育工作的水平,切实做到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督查、有调研、有创新、有典型。乡镇(街道)普法办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每年报送的普法信息材料不少于12篇,要组织人员撰写专题课题和调研文章,配备和及时更新必要的宣传设备,确保普法专项经费的专款专用,通过有效作为来不断提升普法教育工作的地位。
19.继续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普法教育专职队伍的培训,积极推进普法教育工作者理念的更新,在实际工作中更加注重从普及法律常识向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转变,努力实现普法教育工作水平的新飞跃。加强对社会普法教育工作者队伍的指导,不断提高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专任法制课教师、法律明白人、学法中心户等普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年内,将举办一期全市普法教育骨干专题学习培训班,宜春市普法办与宜春市教委将继续举办宜春市中小学法制教育优质课教学比赛活动。各地应开展相应的普法教育队伍培训工作。
20.继续加大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现有传统普法园地、法制教育基地、法治传媒阵地、普法网络天地、法治实践高地等各种普法教育阵地的作用,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新建一批普法长廊、普法广场、法治文化园、普法电子显示屏等群众性的法治文化阵地,今年将建好100米法制宣传长廊,各乡镇(街道)抓紧落实30米固定法制宣传设施的建设要求。积极做好《江西普法网》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参加全省乃至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全国法治动漫作品大赛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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