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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实施爱心保险工作

信息来源:人口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0-7-1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我市全面实施爱心保险工作
 
    2010年,市人口计生委结合创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扩大爱心保险覆盖面,并对爱心保险享受对象实行政策倾斜,让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在经济上得实惠,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无遗憾。
    在往年实施爱心保险的基础上,将0-6周岁农村独生子女、二女户及城镇“三无人员”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办理爱心保险政策的基础上延伸到0-14周岁农村和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0—14周岁给予办理爱心保险。今年,共有12994人享受该项政策,是去年享受人数的2倍多。
    自2005年推行“爱心保险”以来,共36970人享受该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了保障,深受群众好评,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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