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府发[2009]15号
关于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验收的申请
市防重指挥部:
按照上级关于认真做好春季重大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春防工作已全面完成,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100%;猪、牛、羊耳标佩带率100%;免疫档案建立100%;切实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场)、户(场)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同时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特申请检查验收。
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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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下镇人民政府
2009年4月17日
主题词:防疫工作 验收 申请
店下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17日印发
共印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