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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2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

信息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11-12-3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预算科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财政所: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编制我市2012年部门收支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2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财力相适应。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保证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实施预算绩效评价,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012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兼顾原则。坚持积极稳妥、全面完整、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要求,财政收入安排做到应列尽列,财政支出安排做到与财力相适应。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等基本公共服务基础上,尽可能集中财力,支持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举措,兼顾保增长与保稳定需求,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2、完整精细原则。不断加强和完善部门和单位收支预算“基础数据精细化、定额管理标准化、监督监管透明化”的建设,科学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厉行节约原则。除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按法定增长比例及有关政策标准审核安排外,其他支出从严从紧进行审核安排,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优化结构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重点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三农”、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的支持力度。
5、绩效评价原则。项目支出安排与资金使用效果相结合,对列入预算安排的大额支出项目跟踪进行绩效评价。
二、2012年部门收支预算的编制方法和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部门预算软件录入报表格式,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参照本单位2011年有关收入数据和11月份在编在册在岗职工数,编制本单位的2012年各项收支预算。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对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按本单位根据预算依据测算的财政拨款数及预算科目编制;对其他各项收入预算,要参照历年收入情况和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不同的收入来源分别测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支出预算按照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分别编制。
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对人员经费,按照编制数、实有人数、基本工资、统一的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标准进行编制。对定额管理的公用经费,根据预算定额标准和人员编制进行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和排序情况编制,项目经费以报告形式列报,同时必须附送上级相关文件依据及测算情况,否则不予安排。
(三)各乡镇(街道)编制本乡镇(街道)的财政收支预算,必须做到收支平衡,不出赤字。乡镇(街道)此次仅上报分科目财政收支预算,具体财政收支预算可参照市直部门预算依据进行编制,并在通过乡级人代会后,报预算科备案。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编报预算的基础数据和基本情况负责,不得弄虚作假,虚列数据。若发现有上述行为,财政将在预算编制时统筹考虑。财政各业务科室必须对归口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2012年部门预算继续采用软件编制上报方式,2011年10月27日上午9时,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编制人员到财政局七楼会议室参加预算编制培训,并在11月15日前将基础数据资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财政局归口管理的业务科室(纸质资料需同时报送预算科)。
 
附件一:樟树市2012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支出预算依据
 
 
 
 
 
 
 
 
附 件:
下载附件:附件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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