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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樟土告字[2011]024号)
信息索取号: C20150-1201-2011-0051 类目名称: 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信息
 责任部门: 樟树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生成日期: 2011年1月
   文号: 樟土告字[2011]02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樟树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樟土告字[2011]024号)
樟土告字[2011]024号    2011-1-8

    经樟树市人民政府批准,樟树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360803110024 宗地面积:  8090平方米 宗地坐落:  樟树市刘公庙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1.6 建筑密度(%):  <35
绿化率(%):  >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清除地面建筑物后的现状土地
起始价:  465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465元/平方米
备注:  该宗地主要用途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后,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18日2011年01月28日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1月18日2011年01月28日樟树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1月28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1月2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01月30日09时30分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樟树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杨菊喜
    联系电话:0795-7352925
    开户单位:樟树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市农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83101040001949

樟树市国土资源局